东莞计划选任1814名人民陪审员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报名

2018-10-24 11:23:39 阳光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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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 2018年东莞市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1814名。

2018年东莞市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1814名。其中,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并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总数不超过361名。

选任条件:1.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0日。报名地点为报名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属镇街司法分局。

编辑: 罗立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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