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领导督查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

2018-10-23 10:46:55 阳光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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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创建工作如期完成,10月19日,副镇长林锦彪率食药安办、消防、环保、城管、财政、工商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督查创建工作。

林锦彪首先查看了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创建工作相关文件,在建设实地听取安昌食品集中加工管理公司和食药安办、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工作进度汇报。要求全体职能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全面推进集中加工中心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建成1个集中加工中心,全镇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集中管理。同时,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市场准入和事后监管,引导食品小作坊入驻集中加工中心,并对辖区内无证的食品小作坊进行清理。     

据了解,根据《东莞市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镇将于2018年底前建成 1个集中加工中心。经前期调研,选址原东惠市场北楼作为谢岗镇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

我市允许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包括八大类13个品种:

一、谷物粉类制成品(仅限东莞传统纯手工河(濑)粉);

二、酱卤肉制品(仅限酱卤肉类),冷藏预制调理肉制品(仅限东莞传统手工道滘肉丸),熏烧烤肉制品(仅限烧鹅、烧鸭、烧鸡、烧乳鸽、烧肉、叉烧肉、烧骨);

三、糖果(仅限东莞传统手工糖果,如花生糖、芝麻糖等);

四、自然干制蔬菜、干制食用菌;

五、干制水产品(仅限东莞传统鱼干),盐渍水产品(仅限东莞传统盐渍鱼),鱼糜制品(仅限东莞传统手工鱼丸、鱼包);

六、饼干(仅限东莞传统手工蛋卷);

七、热加工糕点(仅限东莞传统手工月饼、喜(礼)饼类、糯米鸡和粽子类);

八、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干、豆腐皮、腐竹)。

编辑: 罗立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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