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信访条例》宣传 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为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普及信访法规,7月5日,我镇在谢岗广场开展《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群众的信访法规咨询。 镇委副书记罗满桥,镇委委员、谢岗公安分局局长李一龙,以及镇信访办、政法办、司法分局、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摆摊设点,接受群众咨询,派发各种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信访法规知识,提高群众依法逐级信访意识。谢岗镇信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更好地宣传《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让更多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谢岗镇信访办主任黄焕强:“这次活动主题就是法制信访,责任信访,阳光信访,就是引导民众依法来维权,合理的诉求,主要是这个目的,让他们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也通过这个宣传,能够给民众跟政府部门加强沟通,让他们反应的问题能够迅速解决,这样就为谢岗的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该做出的努力 。” 我镇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着力打造“阳光信访”“法制信访”,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了解正确的信访途径和正确的信访方法,理性维权。 |
编辑:
谢岗全媒体中心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