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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 最高奖励50万元

2019年11月27日 16:09 0人参与 0条评论 >

记者从谢岗生态环境分局获悉,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石马河治理攻坚战,重点打击谢岗镇辖区内企业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的行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我镇范围内的企业阶段性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举报一经查实,将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对举报人予以最高50万元奖励。本次有奖举报政策范围三个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举报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泳、酸洗 、电镀、漂染、洗水、湿式印花、食品生产等行业企业,在已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者经审批要求将零散废水转移处理的情况下,仍采取偷排、直排、倾倒、闲置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工业废水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二)举报非法设置磷化、阳极氧化、钝化、电泳、酸洗 、电镀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三)举报其他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万元。

受理举报后,由谢岗生态环境分局组织调查,并在30天内向举报人反馈现场调查结果。经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由谢岗生态环境分局以保密的方式通知举报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领奖手续。对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顺序为准);联名举报的,平均分配奖金;一案中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的,以其中最高的奖励标准奖励。

另外,举报前违法行为已被生态环保部门查实或查处的,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智网工程”网格管理员举报的,均不属于奖励范围。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来信、来访或电子邮箱进行举报

(一)来信来访地址:谢岗镇广场路1号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来信须注明“执法股”收),邮编:523590。

(二)举报电子邮箱如下:xghuanbao@163.com

根据举报政策要求,举报人明确提出有奖举报的

必须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被举报企业的名称、详细地址、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文字描述(如排污时间、排污位置、排污方式、污染物工序种类等 )、违法行为的相关视频或图片资料。未能提供上述资料,或超过公告试行期提供资料的,不作有奖举报受理。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敢于举报身边的污染行为,让谢岗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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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罗立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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